第一章 凤城有瘟神

    凤城镇,东街。

    日头毒得能把石板路晒出油来。

    李剑豪蹲在镇魔司衙门口的石狮子阴影里,叼着根草茎,眯眼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。

    他身上那件玄衣卫的制式黑袍已经洗得发白,袖口磨出了毛边,胸口代表最低阶“玄衣卫”的铜质令牌倒是擦得锃亮——这是他穿越过来三个月,唯一学到的生存智慧。

    在凤城这地界,你可以没本事,但不能没面子。

    “豪哥,今儿还不巡街?”

    旁边卖炊饼的老王头探出脑袋,满脸堆笑。

    李剑豪吐掉草茎,慢悠悠站起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灰。

    “急什么?”他咧嘴一笑,露出两排白牙,“让太阳再晒会儿,那些妖魔鬼怪也怕热。”

    这话说得理直气壮。

    周围几个摆摊的小贩互相使了个眼色,都低下头假装忙活。

    三个月前,这个叫李剑豪的小子空降到凤城镇魔司,修为只有炼气三层,在修行界约等于刚会走路的婴儿。按理说这种货色,在凤城这种边陲重镇活不过三天。

    可他不仅活下来了,还活得挺滋润。

    因为他够不要脸。

    上任第一天,他就当街拦住城西张屠户的运肉车,硬说肉里沾了妖气,要拉回镇魔司“化验”。张屠户气得要动手,结果刚举起杀猪刀,脚下一滑,整辆车翻进臭水沟。

    第二天,李剑豪拎着二两“检验合格”的猪肉,大摇大摆从张家肉铺前走过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凤城东街的商贩都学会了一件事:

    看见李剑豪,笑脸相迎,铜板奉上,送瘟神。

    “走了。”

    李剑豪伸了个懒腰,迈着八字步晃进街道。

    他走得极慢,眼睛却毒得很——哪家摊子今天生意好,哪个行人腰间荷包鼓,哪个姑娘手腕上戴了新镯子,全落在他眼里。

    但他不动手。

    这是他的原则。

    穿越前他熟读各路网文,总结出三大铁律:一不惹小孩,二不惹老人,三不惹出家人。这三类人要么背景深,要么气运怪,要么死了容易引发剧情杀。

    至于其他人?

    呵。

    “汪!”

    一条瘦骨嶙峋的黑狗从巷子里窜出来,冲他龇牙。

    李剑豪停下脚步,蹲下身,和狗对视。

    “看什么看?”他伸手戳了戳狗脑袋,“老子堂堂玄衣卫,骂你是给你面子!再看?再看让你家母狗守寡!”

    黑狗:“……呜?”

    周围行人纷纷侧目,眼神里写满了“这人有病”。

    李剑豪浑然不觉,又盯着狗看了几秒,突然从怀里摸出半个吃剩的烧饼,掰了一块丢过去。

    “赏你的。”他站起身,拍了拍手,“记住,下次见我,摇尾巴。”

    黑狗叼着烧饼,愣愣地看着这个两脚兽走远。

    镇魔司的巡街路线是固定的:从东街走到西市,穿过三条主街,最后绕到城南贫民窟转一圈。全程大概十里,正常修士半个时辰走完,李剑豪能磨蹭两个时辰。

    今天走到西市口,他看见一群人围在告示栏前。

    挤进去一看,是镇魔司新贴的悬赏:

    【近日城南屡有女子失踪,疑似妖邪作祟。提供线索者,赏银十两;擒获妖物者,赏灵石三枚】

    落款是镇魔司百户,赵德彪。

    李剑豪盯着“灵石三枚”四个字,舔了舔嘴唇。

    灵石啊。

    穿越三个月,他只在赵德彪腰间见过一块下品灵石,用锦囊装着,当宝贝似的。据说一枚下品灵石能换百两银子,还能辅助修炼。

    可他修不了。

    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个杂灵根,修炼速度堪比乌龟爬爬。再加上李剑豪穿越过来后,发现自己对打坐练气过敏——一闭眼就犯困。

    所以他现在的修为,还是炼气三层。

    靠系统?

    李剑豪在心里骂了一声。

    那狗系统激活条件是“首次好友死亡”,可他上哪找“好友”去?这凤城的人看他都像看瘟神,唯一愿意跟他说话的,只有想讹他钱的。

    “让开让开!”

    身后传来粗鲁的吆喝声。

    李剑豪回头,看见几个穿着镇魔司制式黑袍的汉子推开人群走来。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,胸口令牌是银质的——这是总旗,比他高一级。

    “哟,这不是李剑豪吗?”壮汉瞥了他一眼,阴阳怪气,“又在偷懒?”

    “刘总旗。”李剑豪露出职业假笑,“我这叫‘深入群众,搜集情报’。”

    “搜集个屁!”刘总旗嗤笑,“赵百户说了,这案子交给我们三队。你这种废物,滚远点,别碍事。”

    周围响起低低的哄笑声。

    李剑豪笑容不变,甚至点了点头:“刘总旗说得对,我这就滚。”

    他转身就走,毫不拖泥带水。

    身后传来刘总旗得意的声音:“看见没?这种人,就得骂!”

    走出一段距离,李剑豪才慢下脚步,回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刘总旗正唾沫横飞地分配任务,那几个手下连连点头。

    李剑豪记下了他们的脸。

    然后从怀里掏出个小本本,翻开,用炭笔在上面写:

    【六月十七,刘能当众辱我。记一笔】

    小本本已经写了大半本,密密麻麻全是名字和罪状。

    这是他的“复仇笔记”。

   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小人报仇从早到晚。他李剑豪自认不是君子,所以报仇要趁早——等他有能力那天,这些人都得死。

    合上本本,他继续往城南晃。

    贫民窟的味道扑面而来——霉味、馊味、排泄物的臭味混杂在一起。低矮的窝棚挤挤挨挨,晾晒的破衣服像万国旗。

    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蹲在路边玩石子,看见他身上的黑袍,吓得一哄而散。

    李剑豪熟视无睹,径直走到巷子最深处的一家窝棚前。

    “陈婆婆。”

    他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窝棚里窸窸窣窣一阵响,一个瞎眼的老太婆摸索着探出头来。

    “是……李大人?”

    “是我。”李剑豪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布袋,塞进老太婆手里,“这个月的救济粮。”

    布袋里是五个粗面饼子。

    镇魔司确实有给贫民窟发放救济粮的惯例,但通常会被层层克扣,到这些老人手里只剩点渣子。李剑豪负责发放这片区域三个月,一次没贪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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